請問 HR 薪資待遇為什么不寫清楚范圍,而是寫面議。外資企業絕大部分都寫得清清楚楚的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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銷售的話肯定是面議,因為通常底薪都不高。寫著 4-6 通常是 4,轉正可能是 5??。寫著 6-8 通常薪資都是 6,至于 8 可能未來幾年后。這都是招聘的一種套路,不然你哪能被吸引過去呢

分公司吧,如果是名聲在外的大公司,面議是根據能力定級定薪,真的不差錢,能力達到多少就給你多少。
一些小公司不寫的話可能是老板給她們安排了邀約量績效考核等,寫高了虛假招聘各大平臺都會有舉報措施,對公司名聲等也會有一定影響,情況惡劣甚至可以上訴,寫低了候選人又根本不會考慮,薪資也不是 HR 可以決定的,為了完成邀約量績效考核,忽悠也要把你忽悠過去。

看什么崗位吧,如果是有業績提成的崗位,一般會寫清楚底薪,提成,每個人都不一樣,或者寫的是個范圍,也算很清楚,因為業績多少看個人能力,行政文職類的,一般都寫的還算清楚,

因為部分崗位薪資構成是底薪+績效考核,要看業績說話的。外資企業工作崗位分設的很明白,什么位置什么報酬,不存在很多交情工作任務,交涉不清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