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用期被辭退?
試用期第一天,公司在做平測,沒有明確說明情況,只因各種借口推脫不辦入職,而后以很牽強的理由辭退說未達到預期,面試時卻未說明清楚工作內容,該怎么辦?
- 全部回答84

1、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的,如果勞動者簽了個人辭職書:就是勞動者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:這樣的情況,公司只需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、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。
2、如果勞動者不簽: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,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勞動者“不符合錄用條件”。
(1)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證據:公司是依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,要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、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;
(2)如果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勞動者“不符合錄用條件”:就是公司違法解除合同,此時,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,公司應當履行;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:公司應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 2 倍作為賠償,即:在勞動者工作不滿 3 個月時,除給勞動者應得的實際工資外,還應給勞動一個月的賠償金。
